“有關補助標準的一個比較明顯的特點是:2016~2020年除燃料電池汽車外其他車型補助標準適當退坡,2017年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補助 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10%,2019年補助標準在2017年基礎上再下降10%。根據《通知》要求,新能源汽車的財政補助對象是消費者,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在銷售新能源汽車產品時按照扣減補助后的價格與消費者進行結算,中央財政按程序 將企業墊付的補助資金再撥付給生產企業。而中央財政補助的產品是納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
在補助標準環節,《通知》稱主要依據節能減排效果,并綜合考慮生產成本、規模效應、技術進步等因素確定。純電動乘用車按照續駛里程、純電動公交客車按照能 量消耗量、純電動專用車按照電池容量大小分檔予以補助,超級電容公交客車、燃料電池汽車等車型采取定額補助的方式。其中,2016年,純電動汽車能享受到 的最低財政補貼下降至3.2萬元,最高為5.5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型可享受補貼為3.2萬元;純電動客車的補貼為22萬~30萬元不等,插電式混合動 力客車可享受補貼為17萬~23萬元不等。在此之后,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將進行相應調整。
編輯點評:近年來,國家在新能源的發展補貼方面可謂不遺余力。然而從2014年6月的油價“十一連降”對新能源汽車也是有一定的沖擊。從另一方面來看,國家對新能源汽車的補貼幅度下降,也意味著,車企想要發展新能源產業,更多還是要從自身發展方面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