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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鴿我不是唐慧不會上訪和鬧訪

核心提示:   報案時她說遭到了毆打、捆綁,但湖北大廈監控錄像里并不是這樣; 二是她報案時說是處女,但檢驗報告證明了她是什么樣的人,酒吧張某某

  報案時她說遭到了毆打、捆綁,但湖北大廈監控錄像里并不是這樣; 二是她報案時說是處女,但檢驗報告證明了她是什么樣的人,酒吧張某某也證實了她是出臺小姐;三是她報案時稱有輕微腦震蕩,但檢驗報告并非如此。她說我兒子強奸她了,但DNA鑒定沒有我兒子的精斑。這些人說的話還可信么?

  酒吧人員張某某說不認識我兒子,說只是給顧客群發短信。這也是謊話,春節前他不斷給孩子短信,噓寒問暖,說“你來玩吧”。當天他主動灌酒,出酒吧后又主動追這些孩子。這些都有證據,我們不會包庇孩子。

  他們就是合謀敲詐勒索沒實現,從性交易變成了強奸,很明顯就是編造假案報復。中國的法律,不能誰報案,就馬上抓誰,是不是?偵查機關要實事求是地了解情況,因為這關系到孩子的命運。

  “我不懂法,也不是在指責誰”

  南都周刊:但楊某某的身份跟是否被強奸并無關系,只要違背了她的本人意愿。

  夢鴿:是的,但她為什么用假話蒙騙公安,誤導網民,欺騙媒體?

  2月22日,孩子被警方帶走次日,全國媒體就報道了我兒子的全部個人信息。這侵犯了未成年人的隱私,明顯違法,但到現在也沒有偵查機關調查這個事情。

  案子進展到每個階段,都有有關方面提供消息,妖魔化我們家庭,放大孩子的不足,對我們人身攻擊,在全國范圍內造成壞影響。

  南都周刊:網上對這事也有很多評價,認為家長也有責任。

  夢鴿: 最近網上有很多不實報道,比如《一個父親的來信》。如果對方真是一個有良知、正直和社會責任感的父親,他應該想到,這些成年人為孩子們創造了怎樣的社會環境,你不談他們的責任,卻只是偏激地指出孩子們的錯誤,這種評說并不客觀。你并不了解我的孩子。這是人為造成的騷亂,用媒體綁架司法。

  南都周刊:那封來信提到了青少年教育,如未成年人開車,家長給了孩子時間和金錢去酒吧。

  夢鴿:我們就事論事。那封信是針對我來的,是給世人上眼藥,讓世人憎恨我。我在教育中當然有失職的地方,造成了壞影響。但如果沒有這個案子,那位父親會寫這封信么?他不談成年人介紹組織賣淫引誘青少年,卻單單把矛頭指向了孩子。任何孩子成長過程中都會犯錯誤,也有其他未成年人開車的事,他為什么偏偏沖著我們家來呢?

  南都周刊:你最初聘請的袁誠惠和薛振源兩名律師并未繼續代理此案,外界的解讀是你要求太高?

  夢鴿:不是外界想的那樣。他們只是我在偵查階段聘請的律師,是正常合作。媒體故意拿這個妖魔化我,覺得我要求過高,說我強制律師進行無罪辯護,但律師不能滿足我的要求。這是純屬虛構。薛律師也跟我說過他辟過謠,但沒用。我們在媒體面前是非常冷靜的,前幾個月我一直沒有直面媒體,從不發聲。我相信法律,相信司法部門一定會把案情搞清楚。可惜到目前為止,媒體都沒安靜。 

  南都周刊:你第一次出聲是7月底,要求公開審理案件,這個案子既涉及未成年人,又涉及被害人的隱私,為什么要提這個要求?

  夢鴿:我不懂法,也不是在指責誰。我們沒有任何隱私。作為一個母親,我要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我兒子的詳細信息鋪天蓋地,但沒人來制止這種違法行為。我對外出聲,只是希望把事實還原,給社會一個交代。這是我作為一個母親的本意。我提出要求不違法,我申請不違法。你們有沒有保護未成年人?為什么我出聲就不對了呢?有人說我高調,但在庭前會議前,我半年都沒出聲,為什么不說我低調呢?

  南都周刊:為什么是那時對外發聲?

  夢鴿:庭前會議上,我還沒出法庭,我和我兒子在庭上說的每句話都出去了。至于我兒子想吃什么,外界都能編成那樣了(注:媒體報道李某關押多日后見夢鴿稱想吃米飯,夢鴿氣憤斥責兒子:都什么時候了還想著吃)。7月29日,上午9點,報案人楊某某代理律師田參軍的辯護詞就公布于眾。為什么大家不追究這些?半年來媒體的炒作,都體現了對方當初要挾的那樣,就是要搞臭我們。我覺得我必須說話了。我認為,如果我不說真話,也是不尊重法律。我尊重和相信法律,才會直面媒體。

  半年來我們一直沒說話,因為我相信司法部門,我們一直是沉默的,但媒體在狂轟亂炸,背后是誰操作?楊某某背后的團伙是誰?這些成年人沒有社會責任嗎?在他們酒吧帶出去的人發生的事情,他們一點責任都沒有。他們不應該承擔責任么?他們合理合法賣淫敲詐,他們理所當然色誘孩子,讓幾個未成年人承擔罪過,這些行為合法么? 造成社會影響的不是我們,我不得已才直面媒體。

  南都周刊:你在8月20日上訪,開庭前上訪,很容易被解讀成想干預審判。你怎么想的?

  夢鴿:提起公訴后,我心里很難過。我不認為那是上訪,我認為那只是向上級機關反映情況,希望他們能督查案件,非法證據不排除,不能輕易給案子定性。

  我當時很平靜。接待人員對我也非常友好,他們接收了材料,給了我回執。我現在得到的回復還是不予立案。 我不懂,為什么不能把這些敲詐勒索的犯罪人員立案偵查。作為一個母親,我希望還原真相,作為一個公民,我也可以反映、舉報情況。

  網上有人造謠,說當天有人在現場攻擊我。但當天人們對我其實都很友好,大多人都是讓我“夢鴿,你回個頭照個相”,都是想搶個鏡頭。

  8月28日,我白天參加兒子的庭審,晚上還要參加我們團的演出。我站在臺上,就必須認真完成組織交給我的任務。認認真真對待觀眾,這就是我的職業道德。我很感激在場的掌聲。這個時刻的掌聲對我而言非同一般,他們給了我力量,我覺得在場的觀眾希望聽到一個母親的聲音,希望從我的聲音中聽到真相,我很感動。我覺得大多數人都是正義的、友好的,極個別人的人攻擊,只是所謂的水軍炒作,我不在乎,我會很正確地面對。

  “我不是唐慧,不會上訪和鬧訪”

  南都周刊:后來為什么決定要反訴?

  夢鴿:8月6日我去北京市公安局報案,控告酒吧經理張某某等人涉嫌介紹賣淫和敲詐勒索。 

  2月21日,我在預審時就說我們受到了威脅,但有關方面沒有記錄。孩子也專門舉報張某某涉嫌介紹組織賣淫、敲詐勒索,卷宗里也有,但偵查部門從未去調查。

  早在3月,我和律師就帶著材料去海淀分局舉報。我們幾個家長也聯名向檢察院舉報了酒吧,但一直沒有結果,后來不得已,我向北京市公安局和公安部反映情況,希望上級督查偵查機關的辦案,把情況了解清楚,我沒有任何惡意。

  南都周刊:其他被告的辯護人提出,本案雖有瑕疵,但不存在刑訊逼供和非法證據,你怎么看?

  夢鴿:被告張某某在庭上說,警方告訴他“不說打死你”;證人李某陳述警察踩著他的背,把他眼睛都打腫了,他不說就不讓回家。這種陳述能屬實么?

  在二次庭前會議上,大魏的辯護人李在珂律師就提出,本案有疑點和瑕疵,楊某某幾十處假話,他的當事人大魏有40多處誘供的例子。被告張某的律師趙運恒也都認同所有監控錄像里沒有暴力和挾持。成年被告人王某自始至終不認罪,辯護人坻恩玉說他父親寫信勸他認罪。但是這些律師都昧著良心,替孩子認罪,不讓孩子說真話。

  我兒子當天也喝多了酒,也要面子,和同學們一起,當時沒能克制自己。我們不回避自己的錯誤,但犯錯和犯罪是兩回事。我們作為家長失職,要承擔責任,也很慚愧。但錯和罪是不同的事情,犯錯需要幫助教育,犯罪是要接受刑罰的,這關系到孩子們的命運。

  南都周刊:你跟李在珂律師在網上的口水仗顯示,你也接洽過李律師?

  夢鴿:李在珂律師一再希望成為我孩子的辯護人,說他要辦大案要案,還說“我就是個商人,掙錢是情理當中”,這句話就違背律師職業道德。他還說了跟公安局領導的關系。他當時跟我承諾做無罪辯護,說如果定強奸,你們比竇娥還冤。

  他的律所代理了大魏、小魏二位當事人,我自己也請了律師,予以婉拒。他就改變了辯護思路,毫無道理地對(我)孩子進行攻擊,夸大不良行為,編造關于我們的政治謠言。

  他的當事人大魏在庭上,說我兒子在車上打人,我當場就予以了質疑,大魏是司機,他怎么可能回頭看到后座在打人?反光鏡里也只能看到后面的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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