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消息:據北京法院網消息,備受社會關注的韓磊故意殺人、李明窩藏一案(大興摔童案)定于9月16日上午9時30分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西中法庭公開開庭審理。
據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書稱,被告人韓磊于2013年7月23日20時許乘坐被告人李明駕駛的白色北京現代牌轎車(車牌號:京P8RV12),在本市大興區舊宮鎮廡殿路西側公共交通車站科技路站附近,因停車問題與李某發生爭執,韓磊對李某進行毆打,后將李某之女孫某某(歿年2歲10個月)從嬰兒車內抓起舉過頭頂摔在地上。孫某某因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被告人李明在明知韓磊實施上述行為的情況下,仍駕車帶韓磊逃離現場。
被告人韓磊作案后于2013年7月24日被抓獲歸案;被告人李明于2013年7月25日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認為,被告人韓磊目無國法,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性質極其惡劣,情節、后果特別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李明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幫助他人逃匿,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窩藏罪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韓磊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刑罰執行完畢后,在五年以內故意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第一款,應當從重處罰。被告人李明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應當撤銷假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實行數罪并罰。
(原標題:北京大興摔死女童案將于9月16日公開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