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特約評論員 胡印斌
節后“開工”第一天,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的一個重要主題仍是部署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
總理的一番話講得實在:“春節剛過研究這件事,就是要對廣大農民工發出強烈的信號:各級政府支持你們出去打工,并保證你們出得去、有所得。決不能讓廣大農民工的辛勤付出得不到回報!”
立春伊始,按照往年的節奏,與家人團圓了一些時日的農民工,又將踏上外出務工的征途。他們中間,或許有人還沒有拿回去年、前年乃至更早時候的血汗錢,而今年的情況如何也未可知,總理罕見地在正月里部署解決欠薪問題,不啻是吃下一顆“定心丸”,讓農民工多了一份篤定。
若說“長效機制”,總理從歲尾到年初,念念不忘、一提再提、“反復抓、抓到底”本身,也是一種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的長效機制。
很多人都對年前總理在云南魯甸的“一怒”記憶猶新,當他聽到龍頭山鎮甘家寨農民工甘永榮此前兩年“還有5萬塊錢沒有拿到”時,憤怒溢于言表:他是家中頂梁柱,傷害他就是傷害他全家。這既違背市場規則,更違背道德良心。
總理的憤怒其來有自,還是在2015全國兩會期間,總理向代表們提及他在貴州考察時與農民工的對話:“我問他們在外地過得怎么樣,他們當著我的面就流淚了。”原來,他們很難完全融入當地,很多待遇是不平等的,不只體現在社會公共服務,還有企業薪酬。所以,他們說,多數人想回家……
也難怪總理緊盯欠薪問題。積年累月、大范圍的拖欠工資,不僅嚴重影響到農民工的生計與外出務工的熱情,也極大敗壞了市場經濟的正常秩序,損害了政府的權威與信用。若聽之任之,小焉者,農民增收、脫貧致富將是一句空話;往大里說,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社會的公平正義以及城鄉融合、經濟轉型等等,都將無所依憑。
正因為“茲事體大”,本次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的解決方略,除了以往多次提及的開展專項整治和督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建立拖欠工資“黑名單”制度等等之外,最大的亮點在于強調并明確了政府的責任。
一是問責,落實欠薪發生地省級政府負總責、市(地)縣級政府具體負責的屬地責任。何為屬地責任?很簡單,不管具體情由多么復雜,務工所在地政府責無旁貸,應該、也必須承擔起兜底的責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搪塞,更不能以市場行為為由袖手旁觀。在一個并不完全由市場配置資源的環境中,揪住地方政府,就找到了破解欠薪的重要路徑。
何況,細察很多農民工工資拖欠事件就會發現,不少案件欠薪的根源往往是政府大興土木,先有拖欠工程款,繼之才是承建方拖欠農民工工資。至于相關部門無視國家法律法規,默許或公然縱容層層轉包、分包工程,從而導致市場失序,形成積欠、三角債、多頭債,也屢見不鮮。明確問責,或可倒逼政府規范權力運行,從源頭減少拖欠沖動。
再是打通,即加快建立協調解決欠薪問題的地方政府橫向網絡。這一規定契合了當下經濟活動的跨地區、跨行業特征,當單個政府已不足以解決問題的時候,地方政府之間的橫向聯合,就顯得格外重要。市場沒有壁壘,政府之間也不應該崖岸高聳,采取關門主義,而是應該互相通氣,協調行動,共同解決困擾農民工的薪酬問題。
比如,農民工務工的企業可能在不同地方有建設項目,這些地方的政府有協調聯合的必要;而農民工流出地與流入地的政府亦有聯合的必要,畢竟,政府以“公務”出面,總比單個的農民工“跪著”表達訴求更有效率。很多時候,欠薪之所以成為“頑疾”,并非完全無解,而主要還是因為政府監管不力,甚至是地方保護主義所致。
當天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重申,農民工為國家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其實,這句話同樣可以理解為,農民工為欠薪發生地作出了巨大貢獻。可以說,沒有三十多年來幾代農民工的接茬努力,地方的繁榮則無從談起,無論哪一種“模式”,都離不開農民工的“勞動力紅利”。試想,一個短短的春節,農民工回鄉過年都可以讓城市停擺,遑論其他?
事實上,值此城市化已成為國家戰略的當口,農民工的關切,已不僅僅是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眼前問題,更為嚴峻的是如何盡快融入城市的長遠課題。能不能成為“新市民”,能不能享受基本的公共服務與公民權利,已經成為考驗地方政府擔當與智慧、責任與情懷的關鍵命題。
總理出面幫農民工討工錢了。惟愿地方政府能夠擺正位置,依法辦事,在切實維護勞動者權益的同時,銳意改革,創新制度,真正踐行“放管服”,釋放并激發社會的創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