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兒童性侵案頻發,僅9月份以來就曝出多起引起全國關注的重大案件,教師成為主要犯罪人群之一,在農村尤甚。校園師源性侵案頻發究竟是哪個環節失守?校園里的兒童,我們該如何保護他們的安全?
“摧花黑手”頻現
湖南省永順縣人民檢察院近日對原某校校長秦某猥褻兒童一案,依法提起公訴。經查,4月9日凌晨,秦某酒后闖入該校女生寢室,對6名未滿14周歲的女生進行猥褻,給受害女生生理、心理帶來極大傷害。
湖北鄖西縣公安局日前將犯罪嫌疑人丁某抓獲歸案。經查,去年9月以來,觀音鎮小學61歲的教師丁某,以輔導、檢查作業為由,多次將本班多名女學生騙至其寢室內強奸。
時間向前推移,在5月27日,湖南湘鄉潭市鎮某小學教師曾某因涉嫌多次猥褻女生被警方刑拘;28日,四川某小學教師魏某因多次對11名8至11歲學生實施奸淫、猥褻被判死刑;20日,深圳寶安男教師李某因涉嫌把多名14歲女生叫到辦公室看“黃片”并威逼發生親昵關系被刑拘……粗略梳理即可發現,全國各地“禽獸教師”案件之多,觸目驚心。
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兒童安全基金女童保護項目發布的一份報告顯示,自去年5月至今年5月,被媒體曝光的性侵兒童惡性案件就高達192起,平均1.9天就曝光一起。其中值得關注的是,教師涉案就達42起。
更令人擔憂的是,停留在報案階段或沒有報案的或許還有更多。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曾對全國5800名中小學生作問卷調查,顯示性侵害案件的隱案率是1:7。換言之,每一起性侵害案件被揭露,背后可能隱藏著7起類似案件。
防護鏈條環環失守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的研究顯示,超過60%的兒童性侵案件發生在農村,其中超過70%的案件發生在校園里。正是在這里,一系列本該扎緊的防護鏈條卻環環失守。
——源頭:教師入職門檻低,道德考察缺失。湖南某縣一位小學校長告訴記者,偏遠地區的農村小學教職員工本就不多,很多學校都是見人就要,導致農村地區一些任教老師在個人修養、法制意識等方面都有欠缺。
——防范:農村家庭性教育缺失,溝通交流渠道不暢。湖南省婦聯的調研報告顯示,在該省東安縣,大部分留守兒童由祖輩監護,其中92%是初中以下文化,僅能照顧孩子飲食起居,極少有心理層面的溝通和關愛。
中南大學社會學研究者李斌認為,農村留守兒童較多,這些孩子缺少傾訴和交流的渠道。其次,農村家庭教育性教育普遍缺失,“家長很少主動告訴孩子,老師如果做出令你不舒服的行為,你可以說不。”
——監管:學校監管機制缺失,存在盲點。在兒童性侵案中,加害人多以校長、教師等身份作掩護,以補課、談話、罰站、改作業等理由為幌子,以誘騙、脅迫手段作案。而在大量農村學校,教學樓并未配備攝像監控和管理人員,導致犯罪分子有機可乘。
——處置:封建觀念無形中“掩護”了罪惡。據永順縣政法委調查,該縣校長猥褻女童沒有及時立案。知情者透露,由于受害者還未成年,家長害怕事情鬧大,并沒有報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的調查顯示,性侵案8成為熟人作案,最長的過了20年才被揭發。云南省西雙版納州婦兒心理法律咨詢服務中心曾在4年中受理兒童性侵犯個案29起,其中“私了”不成才轉公力救助的有7起,為孩子名聲及今后生活不愿控告的有9起。
如何為孩子筑起“護欄”?
“禽獸教師”在廣大農村地區頻頻作惡,農村學生受侵犯事件屢禁未絕。那么,應如何斬斷“黑手”,筑起保護孩子的“護欄”?
湖南省湘機小學校長劉芳告訴記者,在一些城市學校已有規定:老師要盡量避免放學后對學生進行個別談話輔導;學生留校應事先征得家長同意,并通知班主任或其他主管教師;嚴禁關門辦公,不可全拉窗簾等。她建議,這些規定應盡快在農村學校推行、落實。
業內人士指出,多年來在未成年人保護方面,我國進行了大量努力,但涉及未成年人的社會事件仍時有發生,反映出在立法和實踐層面上,成年人仍需為孩子們考慮得更多、更全面。
全國人大代表、律師秦希燕認為,就未成年人相關法律層面而言,目前確實存在一些漏洞,包括立法不夠全面、不夠具體,缺乏可操作性;法律責任規定過輕,尤其是刑事打擊力度不強,難以有效打擊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行為。
“應立法取消嫖宿幼女罪,將該罪納入強奸罪并加重處罰。凡是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系,一律定為強奸罪,并加重處罰。”秦希燕說。
加強監管是防范犯罪發生的關鍵。李斌認為,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建立嚴格的行業準入制度,尤其要重視開展教師職業道德的建設和考察,對于有問題的教師要及時清退。“法律是最后一個手段,是事發之后的懲處。在此之前,從觀念教育到監督管理,前兩道防線必須筑好。”(新華社記者袁汝婷、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