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武漢9月12日電(記者廖君)只要拿出證據,武漢市民實名舉報食品藥品違法行為,一旦查獲屬實并立案查處,就可能獲得最高30萬元的獎勵。武漢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11日宣布,從下月8日起,《武漢市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施行。這是新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調整以來,我國首部有獎舉報規定。
今年,武漢在全國率先完成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7月1日起,武漢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等,都劃歸食藥監管部門管理。出臺該《辦法》,是武漢食藥店監局在整合之后的首次“大動作”。
據介紹,能夠獲得獎勵的舉報范圍包括: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以及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在生產與經營過程中出現的違法行為。
《辦法》將獎勵分為一般獎勵和特殊獎勵。一般獎勵分為三個等級,舉報獎金分別按貨值金額的5%、3%、1%計算。對一般違法行為的舉報最低獎勵200元,對嚴重違法行為的舉報最低獎勵2000元,最高不超過30萬元;特殊獎勵則按照舉報人對于查證案件的輔助作用大小、投訴人消費投訴進而發現違法的情況、避免違法產品流散市場的,給予200元至2000元獎勵。
此外,對于舉報的制售假劣食品藥品案件,被舉報人經法院裁判確認追究刑事責任,且司法機關未予獎勵的,相應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獎勵舉報人,獎勵標準從2000元到5萬元不等。
此前,武漢市食藥監局也曾征集過民眾舉報線索,最高獎勵額度為4萬元。這次《辦法》大大提升了獎勵力度,將最高限額定至30萬元,這是武漢食藥監系統的“史上最高獎”,旨在充分調動民眾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