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新疆鄯善縣“6·26”暴力恐怖案件一審宣判
國際在線消息:據新華社電,新疆吐魯番地區中級人民法院12日對 中艾合買提尼亞孜·斯迪克等4名被告人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判處3人死刑,1人有期徒刑25年。
吐魯番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放火罪數罪并罰,判處艾合買提尼亞孜·斯迪克死刑;以參加恐怖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放火罪數罪并罰,判處吾拉音·艾力死刑;以參加恐怖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數罪并罰,判處阿不都拉·斯熱甫力死刑;以參加恐怖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放火罪數罪并罰,判處艾克拉木·吾斯曼有期徒刑25年。
法庭審理查明,2013年6月26日早晨,上述4人伙同其他9人先后襲擊了鄯善縣魯克沁鎮一派出所、一特警中隊、鎮政府及一處“富民安居”工程工地等,瘋狂砍殺公安民警、干部、群眾,焚燒辦公樓、車輛,致24人死亡,23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200多萬元。參與暴力襲擊的其它恐怖分子被當場擊斃或被擊傷后經搶救無效身亡。
法庭審理過程中,依法保障被告人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被告人的辯護律師出庭為其提供辯護,各界群眾旁聽了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