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中國電信西安分公司新聞中心負責人在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公司已知曉相關情況,但對此事沒有更多回應,建議記者向長安區興隆派出所了解更多情況。長安區興隆派出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中國移動和中國電信就此事已分別報案,案件正在調查中。《中國經營報》記者調查發現,西安移動使用了電信的通信管道和桿路資源,西安電信發現后對這些通信光纜進行了擅自拆除,而這樣的糾紛在西安此前已經發生多起。
可以基本看出事情原委,西安移動使用了西安電信的通信管道和桿路資源敷設寬帶光纜發展用戶,西安電信發現后拆除。這并不是一個孤立事件,在國內多地都出現過,不過涉及到的運營商可能不同。
一個運營商要想使用另一個運營商的資源,本來很簡單,在不影響其他正常服務的情況下,你用了別人的資源,只要付費就好。而且工信部等主管部門也一直在推進“共建共享”,但實際上通常很難達成“雙贏”的協議,因為雙方都是通信服務市場的“寡頭”企業,這些資源具有壟斷性。如果向其他運營商開放,很可能消弱壟斷優勢,或增強對手的壟斷優勢影響到自己的利益。因此,這時雙方很難達成付費租用協議。這時,一家未經許可偷偷建設,而另一家發現后強行拆除,這樣的現象就出現了。尤其是在寬帶市場,這種問題近期較為突出。因為中國移動的低價寬帶正在威脅到兩個對手,按上市子公司公布的運營數據,2016年2月末,中國電信固網寬帶用戶數達到11496萬,月增96萬;中國移動有線寬帶用戶達到5793.1萬戶,月凈增140.6萬戶;中國聯通固網寬帶用戶數達到7256.1萬,當月凈增25.9萬。中國移動正快速縮小與中國聯通的差距。(參見《移動聯通財報中隱藏著哪些信息》)。
再看看這張中國移動財報推介資料中的圖:
由于雙方的競爭關系,這樣的壟斷資源共享協議幾乎都難直接達成。要想解決此問題,除把部分絕對壟斷資源象“中國鐵塔公司”那樣剝離給第三方,由第三方共建以提高共享率外,更快速的解決辦法是,國家主管部門應界定哪些資源是應開放的壟斷資源,并通過法律法規強制要求向其他企業開放,并規定租用的資源所需費用的計算方法。從而國家出面積極主動推進資源共享,提高資源共享比率。
由于資源的稀缺,類似鐵塔這樣的基礎資源共享是趨勢,但共享并不一定是成立鐵塔公司,鐵塔公司的做法也有利有弊,更好的做法是,通過法制法規和利益交換,促進各家之間在資源開放共享之后達成新的利益關系。
另,簡單說,一家剪線是壟斷利益作祟的說法并不合適。實際上三大運營商都具有一定的壟斷性,三家之間,既有競爭,又有合作,一家要別人讓步,自己也不能得寸進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