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9月12日消息(記者欒紅)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備受關注的廣東"房叔"涉嫌受賄案,9時30分將在廣州市海珠區法院一審宣判。這位被網民戲稱為"房叔"的,名叫蔡彬,曾是廣州市城管局番禹分局政委,去年10月被曝全國擁有20多套房產。
蔡彬涉嫌受賄案是在今年7月26號的時候開庭的。當時庭審時,蔡彬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表示,自己與朋友合伙經商獲取盈利,所賺錢財主要用于購買房產。今天上午,法院將作出宣判。
上一次審判,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蔡彬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的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金額共計275萬元,他先后利用了自己在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副局長、廣州市綜合管理執法局番禺分局局長的身份將單位下屬的汽修廠、停車場等外包,還與他人合作經營飯店等。
57歲的蔡彬在上次庭審中坦然認罪,重復說最多的是說沒有意見,雖然他涉嫌受賄只有275萬元,但其家屬已經上繳的贓款超過了500多萬元。其中向紀檢部門退回了贓款237.5萬元就是尚未構成犯罪但是違紀非法經營的違法所得,所以公訴機關認為蔡彬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受賄罪。但是有如實供述犯罪情節、積極退款贓款,可以酌情從輕處罰。建議法庭對蔡彬在有期徒刑11年-14年之間量刑,辯護人則說蔡斌有良好的悔罪表現,希望法庭對其有期徒刑10年-11年之間量刑。
蔡彬現在擁有的18套房產是位于廣州番禺區的,3套是位于南沙區,總面積達到7千多平方米。據房地產的專業網站估算,可現在的市值可能是4千多萬,但是在兩個月之前的庭審中,21套房產究竟怎樣處理,檢察機關并沒有直接提及,所以這也引起了外界的討論。有律師就說,如果要是受賄款275萬元都拿來用來買了房子,那么房子就是贓款,要在案件判決后通過拍賣等程序追繳。
但是檢察官也表示,公眾關心的房叔受賄的錢是不是拿去買了這些房產,屬于贓物處理的完成,是購房消費或者用于其他用途對于受賄罪的認定不產生實際影響,收了之后去哪里已經超出了受賄罪的構成要件和法律對公訴部門的證明要求,所以對關于房子的處理問題其實是沒有答案的。
(原標題:廣東“房叔”涉嫌受賄275萬今日宣判 房產處置未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