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城鎮工作委員會 一屆二次理事會在北京召開
2019-09-12 14:45:34
來源:辦公室
核心提示: 中國林業與環境促進會生態城鎮工作委員會 一
中國林業與環境促進會生態城鎮工作委員會
一屆二次理事會在北京召開
9月10日上午,中國林業與環境促進會生態城鎮工作委員會換屆會議暨第一屆理事會第二次(擴大)會議在北京召開。中國林業與環境促進會生態城鎮工作委員會主任張記明、秘書長孫娟、會員代表、合作單位負責人出席會議。
會上,中國林業與環境促進會生態城鎮工作委員會理事單位增選工作說明,選舉張記明為新一屆主任,丁祖軒、趙志國為常務副主任,孫娟為秘書長,王國勝為外聯部主任。會議還聽取了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審議并通過《中國林業與環境促進會生態城鎮工作委員會工作條例(修訂草案)》。
孫娟做大會主旨報告,生態城市是社會、經濟、文化和自然高度協同和諧的復合生態系統,其內部的物質循環、能量流動和信息傳遞構成環環相扣、協同共生的網絡,具有實現物質循環再生、能力充分利用、信息反饋調節、經濟高效、社會和諧、人與自然協同共生的機能。
常務副主任趙志國分析了機構成立的必要性:“生態城市”是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發起的“人與生物圈計劃”研究過程中提出的一個重要概念。生態城市是一個經濟高度發達、社會繁榮昌盛、人民安居樂業、生態良性循環四者保持高度和諧,城市環境及人居環境清潔、優美、舒適、安全,失業率低、社會保障體系完善,高新技術占主導地位,技術與自然達到充分融合,最大限度地發揮人的創造力和生產力,有利于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穩定、協調、持續發展的人工復合生態系統。
丁祖軒副主任就當前的現狀指出:生態城市的創建標準,要從社會生態,自然生態,經濟生態三個方面來確定。社會生態的原則是以人為本,滿足人的各種物質和精神方面的需求,創造自由、平等、公正、穩定的社會環境;經濟生態原則保護和合理利用一切自然資源和能源,提高資源的再生和利用,實現資源的高效利用,采用可持續生產、消費、交通、居住區發展模式;自然生態原則,給自然生態以優先考慮最大限度的予以保護,使開發建設活動一方面保持在自然環境所允許的承載能力內,另一方面,減少對自然環境的消極影響,增強其健康性。
最后,張記明代表新一屆理事會講話,他表示不負重托、竭盡全力,助推生態城鎮工作委員會走上新征程,創造新業績;要正確處理發展和規范的關系、管理和服務的關系、黨建和業務的關系;要組建一支懂專業、有情懷、精干高效的工作隊伍,使生態城鎮工作委員會各項工作沿著專業化、法治化軌道前行;要銳意進取,積極作為,全心全意為社會各界服務,為生態城鎮的事業健康發展貢獻力量。統籌考慮城鎮建設與人口、環境、資源、產業、文化、社會和諧等之間的關系,堅持從實際出發,以生態文明建設為主題,以城鎮總體生態環境、產業結構、社區建設、消費方式的優化轉型為出發點和歸宿,以方便、和諧、宜居、低碳為目標,全面建設綠色環境、綠色經濟、綠色社會、綠色人文、綠色消費的生態城鎮,謀求新型城鎮經濟社會的健康可持續發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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