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試點工作綜述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對紀律檢查體制改革作出專門部署,提出一系列明確的改革舉措和要求。其中重要的一項,就是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這是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重要舉措,是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關鍵一環,也是查辦腐敗案件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的重大改革和創新。為扎實穩妥推進這項改革,2014年4月份開始,中央紀委制定試點工作實施意見,選擇河北、浙江、河南、廣東、陜西5個省和國務院國資委、商務部、海關總署3個部委進行試點,擬在試點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明年全面推開。
推進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有利于推動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落實,強化上級紀委的領導,做實紀委的監督權力,使紀委監督更有底氣、更有權威。這項改革試點工作具有開創、推進、檢驗、引領作用,意義重大。按照中央紀委要求,5個試點省份和3個部委在謀劃本級紀委(紀檢組)試點工作的同時,對各自的下級紀委試點工作進行了部署安排。河北、浙江、河南、陜西省紀委共選擇15個地市、11個省級機關作為試點單位;國務院國資委紀委、中央紀委駐商務部紀檢組根據工作實際確定下級紀委試點單位;廣東省紀委作為在省內開展試點的單位,在省、市、縣三級全面推開試點工作;海關總署作為垂直管理部門,也對系統的試點工作提出了具體方案。
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各試點單位黨委(黨組)高度重視支持試點工作,重視支持查辦案件工作,把完成這項改革任務作為落實主體責任的一項重要內容,與全面深化改革統籌謀劃、精心安排、同步推進。各試點紀委(紀檢組)將改革試點工作作為推進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重中之重,結合工作實際,積極探索創新,突出問題導向,破解改革難題,試點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
一是落實“兩個責任”意識進一步增強。“兩個責任”的落實是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的關鍵。下級紀委線索處置及案件查辦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一方面促進了同級黨委落實主體責任的具體化、常態化,為其履行領導責任、支持紀委查辦腐敗案件提供了載體和平臺;另一方面,落實了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查辦案件工作的監督指導,有力扎實推動了下級紀委在黨委領導支持下及時、自主查辦案件工作的開展。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各試點單位黨委和紀委切實轉變觀念、履行職責,黨委落實主體責任的自覺性進一步增強,紀委落實監督責任的主動性進一步提高。陜西省委根據中央巡視組反映的情況,直接組織查處了西安一批干部組織和參與吃請、酗酒行為不雅等問題;河北省采取省紀委常委直接約談各試點單位市委書記和黨組書記的方式,要求其對試點工作負起主體責任;河南省紀委對本省內的近400名黨委書記、紀委書記進行“兩個責任”的宣講,統一思想、傳導壓力、教授方法,收效良好。
二是“三轉”要求進一步貫徹落實。開展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試點工作是落實紀檢監察機關“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重要內容和具體要求。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試點工作的開展,有力促進了“三轉”要求的落實。河北、浙江、河南、廣東、陜西等省紀委以及部分試點地市紀委圍繞加強辦案,推進紀委機關內設機構調整,辦案機構和辦案人員數量增加,監督執紀力量得到加強,工作重點和精力進一步凝聚到反腐敗工作這個中心任務上來。國務院國資委紀委,中央紀委駐商務部、海關總署紀檢組對內部工作機制進行了完善,監督執紀問責意識增強,聚焦中心的思路明晰。河南省紀委在總編制、職數不變的情況下,紀檢監察室增至11個,辦案人員占內設機構人員數量的68%。陜西省紀委紀檢監察室由3個增加到7個,辦案機構和人員均占60%以上;省紀委牽頭的議事協調機構由原有的69個清理調整到10個。浙江省紀委在做好本級內設機構調整的基礎上,及時指導市一級紀委進行了調整。
三是線索處置進一步規范。紀檢監察機關對所掌握的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做到底數清楚、處置規范,是按改革要求做好線索處置報告的基礎。十八大后,中央紀委開展對反映中管干部問題線索的“大起底”,研究提出線索的五類處置方式和相應處置標準。根據試點工作部署,各試點單位進一步加大對線索的清理及處置力度,對所掌握的問題線索進行了“大起底”,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按照中央紀委確定的線索處置方式和標準,各試點單位認真研究提出線索處置意見,按照規定程序向中央紀委報告,做到應報盡報。中央紀委聯系試點單位的各紀檢監察室認真審核把關、監督指導,案件監督管理室對線索規范填報給予具體指導,各試點單位線索處置及報告工作更加規范。結合工作實際,各試點單位研究制定了完善線索管理、線索排查方面的具體規定,對其下級紀委開展線索清理及處置工作進行指導,線索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水平有所提高。中央紀委九室對陜西省紀委、陜西省紀委有關紀檢監察室對西安市紀委、河北省紀委有關紀檢監察室對衡水市紀委的線索報告提出書面意見,加強具體監督指導。河南省紀委要求未列入試點單位的地方和部門早作準備,對問題線索開展大起底、大排查,為全面推行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奠定基礎。
四是查辦案件工作力度進一步加大。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的本質是促進各級紀委自主查辦案件,改革成效最終要反映到懲治腐敗的成果上來。通過強化上級紀委的領導,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查辦案件工作中增強自覺性、避免盲目性,增強規范性、避免隨意性,增加責任感、克服不作為,切實解決“不讓查案、不想查案、不敢查案、不會查案和不規范查案”的問題。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各試點單位查辦案件的主動性進一步增強,辦案工作力度持續加大。據統計,今年4月至7月,8個試點單位共初核26125件,同比增長25.1%;立案21856件,同比增長18.6%。其中,河北省紀委今年1至7月份,立案39件,同比增長680%;河南省紀委4月以來,對廳級干部立案29件,同比增長141.7%;浙江省紀委上半年自辦案件同比增長50%;陜西全省紀檢監察機關上半年立案同比增長40.8%;廣東全省紀檢監察機關5月至7月立案同比增長56.6%。一些參加試點工作的地市紀委查辦案件數量增加幅度明顯,陜西省西安、榆林、商洛市紀委等試點單位今年5月以來立案分別同比上升129.2%、73.5%、187.7%,明顯高于其他地市。在保持查辦案件工作力度的同時,各試點單位注重把改革試點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放在促進辦案的實際效果上,保證辦案質量、辦案安全、辦案效率全面提升。廣東省紀委在保持查辦案件數量增長的同時,實現了全省辦案安全“零事故”、自辦案件“零申訴”和全省案件申訴“零變更”。
五是“抓早抓小”要求進一步落實。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的目標就是促進“抓早抓小”要求的落實,防止把小問題變成大問題,把小案養成大案。今年7月底,各試點單位根據中央紀委要求,在對線索處置進行第二次報告時,對線索處置方式進行了調整,取消“留存”類,增加了“談話函詢”類。這個改變,根本上也是促進“抓早抓小”。各試點單位認真貫徹落實試點工作促進自主辦案、落實“抓早抓小”的要求,對線索中反映的帶有苗頭性、傾向性、一般性的問題及時通過談話函詢方式進行處置,加強誡勉談話,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和初始階段。今年1至7月份,8個試點單位共談話函詢7936人,了結5452人。浙江省紀委對容易把握和認定的輕微廉潔自律問題以及處理工作中存在的工作作風問題,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等直接與被反映人談話,取得良好效果。河北省紀委注重運用談話函詢方式,對有關問題線索及時進行處置,避免問題線索長期積壓。
隨著試點工作的深入開展,各試點單位也結合實際提出了一些問題,比如下級紀委線索處置及案件查辦向上級紀委報告的范圍需進一步規范、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查辦案件工作的監督指導需進一步加強、監督問責機制需進一步完善等。通過試點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是試點的目的所在,也是試點的重要成果。這些問題將在今后工作中認真研究解決。
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的《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明確了深化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提出了29項重要改革舉措。落實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推進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作為29項重要改革舉措之一,要求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出臺《關于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于2015年全面推開。試點工作將于今年10月底結束,任務艱巨、使命光榮。在接下來的兩個月時間里,各試點單位將繼續保持昂揚的精神狀態,再接再厲,積極探索,開拓創新,圓滿完成中央紀委賦予的改革試點任務,為推進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作出更大貢獻。(鐘紀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