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新聞發布會,以下為部分實錄內容:
德國世界報記者:
現在每年有700萬人上訪,這次通過修改法律,會不會減少上訪人數?上訪的原因主要是人們不相信走法律途徑,他們也天天給我們記者打電話,我問他們為什么不走法律程序,他們說不相信,你們怎么能夠讓這些人相信法律?謝謝。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
這次行政訴訟法的修改,對于解決公民告狀難這樣一個問題采取了諸多有效的措施,相信會對“信訪不信法”的問題會有所緩解。但是我要特別強調的是,所謂的“信訪不信法”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公民有時候不選擇行政訴訟的渠道,而選擇上訪的渠道,這里面有諸多的復雜的原因。我想,一個方面的原因,是大家比較關注的一個原因,是由于諸多原因,導致某些地方的法院不敢依法嚴格公正地行使審判權和司法審查權,導致一些地方法院的公信力降低。
第二個原因,據我們調查分析,有一部分當事人,明知道法律規定非常明確,如果走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渠道,他在法律上得不到支持,所以他就選擇信訪的方法,在情理上得到一些支持,這一點也是有的當事人選擇法外、訴訟外渠道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
第三,也有個別當事人,據我們調查了解,其訴求在法律范圍內很難得到支持。即使從正當性的角度來說也很難得到支持,但由于過去涉訴信訪制度和機制方面的原因,通過上訪,可以獲得其他一些利益,所以他也要選擇上訪的方式。總之這個問題要理性地看待,司法救濟只能救濟那些在法律上真正具有合法權益可供保護的那樣一部分人。
這個問題還有一個個人權益保護與公共利益維護的衡平問題,如果一個人獲得了非法救濟,就意味著損害了其他納稅人的權益,你得補償,或者會損害公共利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