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1月1日電(劉茸) 今天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全體會議通過了新修改的《行政訴訟法》。常委會辦公廳召開新聞發布會,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鷹、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夏勇出席,對此次修訂內容集中釋疑。
在十八屆四中全會上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首次提出,完善司法體制,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
針對在此次修法中同樣備受關注的審執分離問題,江必新表示,此次修法中并沒有涉及審執分離,但實踐中解決執行難、執行亂的問題,通常是以“四反”的原則,即反消極執行、反規避、反消極協助執行、反干擾執行,以規范人民法院的執行行為,切實保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江必新表示,反對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人員在具備執行條件的情況下不執行或者消極執行的行為,是“四反”的首位,表明法院嚴于律己的決心。除此以外,以曝光、限制高消費等措施限制規避執行的被執行人,根據民事訴訟法和相關司法解釋制裁不積極協助執行的部門、單位,對干預法院執行案件的行為采取其他相應措施,都是“四反”的具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