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張媛)下周一,北京一中院將公開審理大興摔嬰案。檢方指控涉嫌摔女嬰的韓磊故意殺人罪,駕車幫助韓磊逃離現場的李明涉嫌窩藏罪。目前韓磊家屬已為其委托了辯護人。
親屬稱孩子父母不會出庭
據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書稱,韓磊于2013年7月23日20時許乘坐李明駕駛的白色北京現代牌轎車(車牌號:京P8RV12),在大興區舊宮鎮廡殿路西側公共交通車站科技路站附近,因停車問題與李某發生爭執。
韓磊對李某進行毆打,后將李某女兒孫某某(歿年2歲10個月)從嬰兒車內抓起舉過頭頂摔在地上。孫某某因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李明駕車帶韓磊逃離現場。韓磊作案后于2013年7月24日被控制歸案;李明于2013年7月25日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據韓磊此前在檢察院階段供述稱,他乘坐李明的車逃離現場后“一直回想自己使了多大力量,孩子到底有沒有危險,一直想這些事”,之后公安人員發現他并將他帶走,“在(警)車上的時候步話機就開始響,這種氣氛跟電影上看到的一樣”,此時酒醒的他才知道自己犯了命案。 目前韓磊家屬已為其委托了辯護人。
昨晚,女嬰外公外婆稱,檢方已通知家屬下周一開庭,家里正在商量由誰出庭,“孩子的父母不會去”。
被告假釋期犯罪檢方建議撤銷假釋
檢方指控認為,韓磊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李明幫助他人逃匿,應當以窩藏罪追究刑事責任。
韓磊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刑罰執行完畢后,在五年以內故意犯罪,系累犯,檢方建議應當對其從重處罰。同時,李明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犯罪,檢方建議撤銷假釋并實行數罪并罰。
在此案之前,1974年6月26日出生的韓磊,14歲因偷竊被處以行政拘留十三天,18歲因毆打他人被處以行政拘留十天,22歲的他又因盜竊罪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分院提起公訴,之后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在服刑期間,又因破壞監管秩序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經過數次減刑,他于2012年下半年刑滿釋放。
(原標題:大興摔嬰案 下周一公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