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州市審計局最近公開的一份黨組文件,今年2月18日起,王衛華經廣州市審計局同意,休假和請假赴比利時探親、旅游。王衛華于今年8月1日休假期滿后,在境外提出辭職申請,但未按市審計局要求親自回國辦理辭職手續。且其經公證的聲明書未明確表達辭去公職的意愿,因此市審計局沒有同意其辭職申請。
至今年8月21日,王衛華休假和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個工作日。根據有關規定,經市審計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對王衛華作辭退處理,免去其外資與農業資源審計處副處長職務。
據了解,王衛華所在的市審計局外資與農業資源審計處主要職能是:“組織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在廣州貸款、援助項目的財務收支;組織審計市屬國有企業和市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境外資產、負債和損益;組織審計市直農業、國土資源、環保、水利、林業等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專項資金、審計調查等。”
由于外資與農業資源審計處職能涉及外資,有網友猜測王衛華遭辭退或與工作有關。對此,市審計局有關人士昨日表示,辭退王衛華主要是出于她的私人問題,與其工作職責無關,并不涉及違法違紀問題。據有關人士透露,王衛華今年45歲,遠赴比利時之后嫁給了當地人。
還有網友則質疑稱,從2月18日起至8月1日,王衛華休假時間超過了5個半月。“請事假可以請這么長時間嗎?如果這樣,難道請十年八年事假也可以?要是在我們單位,估計請一個月事假就被開除了。”
對此,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人士表示,據他了解,目前對于公務員到底可以請多長時間事件,并沒有相關文件予以限定。但在《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中的第二十三條,對公務員的年度考核方面規定,病、事假累計超過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務員,不進行考核。這一規定實際上隱含了公務員請假可以累積超過半年時間。
而廣州某政府機關人力資源方面的一名人士則表示:事假到底可以請多長,這個問題確實沒有明文規定。“但半年應該是可以的,我見過更長的。每個單位都有內部請銷假規定。”
王衛華請假半年,其工資如何發放呢?市審計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王衛華休假期間工資待遇完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人士表示介紹,根據《廣東省人事廳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員假期工資計發問題的通知》(粵人薪[1996]18號),王衛華所休的婚嫁、探親假等可以獲得相應的工資。其所請的事假,全年累計超過一個月的,其超過天數的工資,機關單位按本人基本工資的80%計發;超過兩個月的,超過天數的工資,機關單位按本人基本工資的60%計發;超過三個月的,超過天數本人基本工資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