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9月6日消息(記者劉祎辰 杜希萌) 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環保部今昨天發布通知要求,到明年6月底前,我國各省(區、市)污水、廢氣主要污染物排污費征收標準將提高一倍。
雖然我國從2003年開始征收排污費,但倒逼企業主動減排的效果卻不盡如人意。山東某造紙企業環保節能部處長姜紅梅表示,收費標準不高是其中的一個原因。
姜紅梅:排污費倒不是太多,對企業費用增加倒不是很多,在企業整個成本占得比例倒不是太大。倒逼企業減排,從排污費來說,應該有一定作用,但不是太大,按照以往標準,廢氣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費征收標準為沒當量0.6元,而污水中的五項主要重金屬等的排污費征收標準為每當量0.7元。而實際征收過程中,一些地方政府還對排污企業實行了排污費的“打折”征收。而如今,《通知》要求對廢氣、廢水的排污標準分別上漲一倍。
對此,環保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王金南表示:原來排污收費標準很低,是考慮到企業的承擔能力,采取了一個打折的方法造成了企業寧愿繳納排污費,不愿治理污染的局面,現在就調整了,基本上回歸到了不同污染源平均治理成本這個標準上。
此外,一旦企業超標排放,排污費將有可能再翻一番;而如果企業減排有力,污染物排放量低于國家或地方規定限值50%以上的,排污費則可減半征收。
(原標題:三部委:明年6月底前企業排污費將提高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