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生費難以統一標準
韓冰所在的鎮計生辦有十幾個人,分為藥計、統計、辦證、手術、收繳計生費等幾個部門,其中有幾個人專門負責收繳計生費。
今年,他們收到了50萬的罰款任務,這個數字是上級部門按照前一年的平均外生數,制定的當年罰款數,“各地情況不一樣,罰款數額也不一樣。”
“外生認定全國也沒有統一的標準,我們是以河北省的標準為準。以女方戶口為準,農業戶口,第一個孩子是女孩的,間隔三年半,或者女方滿28周歲,就允許要第二個孩子,由村計生專干把相關資料送到鎮計生辦,然后上報市里,發給二胎證。”韓冰說,按照有關規定,如果第一個孩子是男孩的,就不允許再要第二個孩子了。
這種第一個孩子是男孩,還生第二個孩子的,通常被稱為“純外生”。第一個孩子是女孩,如果間隔時間不夠生第二個孩子的,就是間隔外生。“純外生罰款按照當地人均年收入的2.5倍罰款,間隔外生一般按照間隔時間差罰款。”
在黃溢智看來,社會撫養費收取比較混亂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沒有明確的標準,此外,征收的程序也有一定的問題,“征收過程中的自由裁量權非常大。”
“故意不一樣,”梁中堂說。關于“外生”國家沒辦法制定統一的標準,因為從征收社會撫養費的目的來看,是想限制和不允許生孩子。但不同的超生對象,收入又不一樣,所以不好制定統一的標準。“在這樣的情況下,計劃生育部門就因人而異,要每一個人幾乎拿不起,又不是絕對拿不起,拿起來心疼,致使你不敢生孩子的罰款。”
梁中堂說,如果全國有個統一的標準,那么一定有一些人可以輕易地達到這個標準,那么是否就意味著他可以任意地生孩子了,“標準不會統一。”
一般來說,純外生算下來要交的罰款是4.5萬元左右,但實際執行下來的數額也就1萬多一點兒,有些甚至只有七八千元。“要看找的關系硬不硬。”韓冰說,他上班這么長時間,只有一戶人家找了很硬的關系,幾萬塊最后只交3000元,“間隔外生罰不了多少錢,也就幾千塊,也有最后只交幾百塊的例子。”
公開資料顯示,這項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撫養費項目孕育于2000年,開始于2002年。社會撫養費的前生一是“超生罰款”,二是“計劃外生育費”。
2002年9月,《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簡稱《辦法》,下同)開始施行。《辦法》的第十條明確規定,社會撫養費及滯納金應當全部上繳國庫,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貪污、私分。
但《辦法》中同時要求各地政府保障計生工作的經費供應。這就在一定程度上給予了社會撫養費回流一個很大的空間。但是,有錢了,錢怎么用的,這在各級政府的公示欄上都沒有任何的信息顯現。吳有水、陸妙卿等十幾名律師想知道的就是這一點—錢怎么花了,花在哪里了。
顯然,從目前各省市的回復看,吳有水現在都還沒有得到想要的信息。
韓冰說,每次開會,他都會和其他鄉鎮的同行溝通,讓他吃驚的是,一些鄉鎮一年的外生數才三四個,有些鄉鎮甚至是零,“考核分數可能高,但也沒有錢啊。”
按照韓冰的說法,各地對計生費的征收積極性很高,是因為“有利益牽扯”。大多數鄉鎮年底的開支就靠這筆錢了,比如每個人的獎金,比如一些重要關系的維護等。韓冰說,除了大家都有的,計生人員還有單獨的獎金,“因為這筆錢是我們收上來的。”
他給時代周報記者算了一筆賬,整個鄉鎮到年底會發幾千塊的獎金。計生人員一個月幾百塊的補助,年底也會統一兌現。此外,計生部門還會給本部門的人一人再發一千多,除了這些錢,在計生部門的幾個核心人物,還會額外地再發幾百塊錢。
收費如同拉鋸戰
在吳有水的調查中,收錢不給發票,上面下指標任務,按比例返還費用等現象比比皆是,“返還比例最多的甚至100%,80%給鄉鎮,20%給縣里。”
對此,韓冰有些異議,“現在收費不給發票的現象少多了。”他說,1994年之前,收費確實沒有發票。就是計生干部或者計生專干把錢交到當地的計生辦。90年代中期以后,就開始有發票了,也就是那時候社會撫養費進入了國家財政當中。“不過確實有私下收錢后,讓村民少交罰款的現象存在。”
韓冰所在的鄉鎮下屬有30多個行政村,這些行政村各設有一名計生專干。一個市,差不多有幾百個這樣的行政村。每個月有固定的一天,計生專干要到鄉鎮計生辦上報本月本村育齡婦女的生產、懷孕等情況,同時要替一些村民辦理一胎證、二胎證等證明。韓冰說,其實就是準生證,只有辦理了準生證醫院才給開醫學出生證明,也只有拿著醫學出生證明才能到派出所上戶口。“這些都是環環相扣的。”
計生專干要正常務農,并不是很多人想象中的,他們每天的工作就是在村里轉轉,看看誰家的媳婦懷孕了,看看是不是屬于超生。畢竟一個村沒有多大,村里有個大小事情,很快就會全村的人都知道了。
很多的時候,計生專干會來替村民說情,讓計生辦罰款的時候能減免一些費用,“我們表面上說是給他這個面子,但實際上還是找到能說上話的人比較管用。”
但因為基層計生工作主要依靠的就是計生專干,所以即使計生專干說情能夠起到的作用非常有限,但韓冰和同事們通常會給計生專干一個感覺,那就是讓他們覺得自己說話確實挺管用的。
韓冰舉例說,比如外生費按照人均收入算下來一個要罰四萬五,因為有計生專干說情,那就罰兩萬吧。“其實我們都知道,不可能罰那么多,這樣的話,不如把面子賣給他。”
外生費的收取遠比想象中的困難,收費是一個拉鋸的過程。韓冰回憶,他經歷過的收費,最快的一個月,最慢的甚至拖了好幾年。“還有村民會先給你3000元,然后就拖著,等再來催的時候,再交2000元。催我,就交點兒,不催也就這么過去了。”
但其實這筆罰款早晚都得交,最后實在不交的,可以去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韓冰說,現在每家每戶都會有點存款,或者有拖拉機、小面包車等可以變賣的農業生產資料。
不少基層鄉鎮的計生工作人員和吳有水抱怨自己的工作壓力很大,指標、征收等各種問題一直困擾著他們,“他們說目前征收社會撫養費的難度很大,村民的抵觸情緒很大,我想一個法律法規受到如此的爭議,那可以說這并不是一部好的法律。”
實際情況是,為了卡外生,能讓罰款順利到位,每個計生辦都會想盡各種辦法,韓冰的做法是和派出所的戶籍科協同,沒有計生辦的章不允許上戶口。
除了收取外生費,鄉鎮計生辦還要應付上級領導部門的各種檢查。每次檢查的時候鄉鎮計生辦都會提前收到一個通知,但上面只寫有檢查的時間,不會提會去哪個村。韓冰說,有時候是市里的檢查,有時候是省里的檢查,這時候他們也是全體總動員。
“這樣的檢查一般要入村入戶,比如檢查人員一個村就會找人問,張三家是不是兩個孩子啊,李四家是不是一個孩子,男孩還是女孩,是哪一年生的。”
韓冰對此不得不提前準備,因為“省里的檢查不是走走過場”。
(文中韓冰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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