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下午4點,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魚類專家劉靜通過辨別9月8日、11日日照海域 圖片,確認這兩條鯊魚為鯨鯊。但由于鯊魚已經出售,鯨鯊的最終鑒定無法實現。
據劉靜介紹,這個季節正是鯨鯊的回游季節,鯨鯊是一種索餌回游魚類,每年9、10月份,海洋中的一些小魚從南海、東海回游到北方,鯨鯊從南海、東海海域回游到北方時會經過日照海域,因此漁民會在海域看到鯨鯊。前幾年也有漁民在此海域捕到大型魚類的情況,但近幾年較少見。
劉靜稱,鯊魚在海中自然死亡的情況不多見,死亡的原因可能有兩種,一種是在海灘擱淺死亡后又被沖回海里,另一種是在回游的過程中被漁船誤傷導致死亡。
捕獲鯨鯊如何處置? 捕獲鯨鯊須報告 出售所得會被沒收
劉靜和日照市海洋與漁業局工作人員介紹,鯨鯊屬于國家二級保護魚類,聯合國瀕危動物。
日照市海洋與漁業局工作人員表示,漁民一旦捕獲鯨鯊,應該立即向當地漁業部門報告。
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漁民捕獲鯊魚后,如不能確定是否屬于保護動物,可向漁業部門報告,由漁業部門對其進行鑒定。如不屬于保護動物,漁民可對其處置。
日照市海洋與漁業局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經成立調查小組對捕獲的鯊魚展開調查。“一旦發現捕撈的是鯨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我們要沒收違法所得,并對船長進行罰款。” 來源:齊魯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