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陳斯)昨天,本報報道了城市特困人員將由政府供養,相關政策將于9月起施行。記者上午從市民政局了解到,本市目前初步梳理出600多名該類人員。供養最低標準為各區縣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費將由目前每月787.5元漲至每月1500元至2400元。
按照《辦法》,城市特困人員包括持有本市非農業戶籍的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也就是傳統意義上的城市三無人員。
據介紹,本市城市享受低保人群有11萬人,其中包括2萬多名老人,同時符合上述三項條件的特困人員目前還沒有進行標準化的梳理,但根據前期各區縣摸排,數據約為600多人。
供養標準方面,《辦法》規定,城市特困人員供養標準不得低于當地城鎮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并應根據當地城鎮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適時調整。根據各區縣的不同數據,本市特困人群今后享受的補助每月從1500元至2400元不等。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處長呂海燕透露,如果他們生活中由于大病等原因超過了這個標準,也將通過醫療救助等方式,由政府部門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