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8月28日電 經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批準,解放軍總政治部近日印發《軍隊黨員領導干部參加黨的組織生活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制定《規定》,是貫徹習主席關于嚴格黨內生活重要指示精神,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的重要舉措,對于加強黨員領導干部的教育管理監督,增強黨員領導干部的黨員意識、黨的意識和黨性觀念具有重要意義?!兑幎ā访鞔_,每名黨員領導干部,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組織和黨內外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黨員領導干部應當按照規定過好雙重組織生活,除參加本級黨委民主生活會外,還必須參加所在黨支部或黨小組的民主生活,向所在黨支部或黨小組匯報思想、學習、工作和廉潔自律情況,參加所在黨支部的黨課教育或主題黨日活動,主動參加所在黨支部的民主評議黨員。黨員領導干部應當按規定由本人按月向所在黨小組交納黨費。黨員領導干部應當把參加黨支部的組織生活情況作為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的一項重要內容,接受監督和評議?!兑幎ā芬?,各級黨委、紀委和政治機關應當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情況的指導和檢查,每年對黨員領導干部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情況進行講評或通報,對無故不參加的及時提醒和批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