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8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香港元朗八鄉兒子涉伙友弒父傷母案,兒子霍立賢的女同學指出,中三時霍向她展示女友照片并稱“真的很喜歡她”及“高攀不起她”。直至霍被捕,她才知女友只屬虛構。辯方結案陳詞指,友人才是真正兇手,霍沒謀殺父母意圖,若陪審團認為他有意圖,亦應接納他犯案時受短暫精神失常影響,判他誤殺而非謀殺。
辯方大律師庭上讀出霍立賢中學同學譚慧茹(譯音)口供,她中二時參加戲劇學會跟霍認識,中三同班,形容霍是樂于助人的好人,雖沉默寡言,但常與她傾談,不覺得霍不正常。
霍中三時稱有一名漂亮女友叫“陳卓鴻”,并向譚展示照片。中四某日,霍指女友在外國車禍去世,之后又說是女友家人欺騙他女友已死,目的是拆散二人。霍立賢去年被捕,譚往小欖探望他,霍始告知陳卓鴻是他虛構的人物。
控方結案陳詞指雖然友人才是“刀手”,但霍是主謀,伙友共同策劃行兇。霍父被斬逾百刀,霍母傷勢足以致命,霍立賢卻沒阻止友人,足見他有殺父母意圖。加上控方精神科醫生周潔云,案發后與霍見面達14次,是唯一長期接觸霍的醫生,陪審團應接納周潔云指霍立賢扮有精神問題,欲逃避刑責,比只見過霍一次的辯方精神科醫生可靠。
辯方反駁指,辯方精神科醫生余偉德較有經驗,意見較可靠。他診斷霍案發時短暫性精神失常,做出不符人格的事,陪審團應裁定霍只是誤殺父親,或同意他沒殺父意圖,裁定他脫罪。霍立賢年輕力壯,有足夠力量殺母,但霍母卻能從他手中奪刀,可見霍沒意圖殺母,應判他企圖謀殺罪名不成立。法官今日會引導陪審團商議。
被告霍立賢(20歲)涉于去年3月16日,謀殺父親霍禮池及企圖謀殺母親FokIreneG。同案友人陳明天(20歲)早前已承認謀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