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就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發布新規:嚴禁向醫務人員下達創收指標
降低檢查費 提高手術費
羊城晚報記者 薛江華
廣東省政府網站27日發布《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工作要點的通知》(簡稱“通知”),對推進公立醫院改革、推動社會辦醫、健全全民醫保體系、完善基本藥物制度、規范藥品流通秩序等做出了細致的規定。記者注意到,該通知對每項需要落實推進的工作都附上了具體的牽頭和負責部門,以保障落實到位。
“提高護理、手術、床位、診療和中醫服務等項目價格。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價格。”
嚴控公立醫院特需服務
推進公立醫院規劃布局調整。每千常住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達到4張的,或公立醫院床位數達到總量75%的地區,原則上不再新建、擴建公立醫院。嚴格控制公立醫院特需醫療服務,已開設特需床位的公立醫院特需醫療服務量不得超過其診療服務總量的10%。嚴格控制公立醫院規模和建設標準,公立醫院病房應當以3-6人間為主。嚴格控制公立醫院超常裝備大型醫用設備,堅持資源共享和階梯配置。禁止公立醫院舉債建設。探索建立區域醫療中心。
對于這項“難啃的骨頭”,通知列明,由省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編辦、中醫藥局負責,其中排在第一位的部門為牽頭部門,“分別負責”為各部門分別牽頭。
護理費中醫服務費提價
理順醫療服務價格。綜合考慮取消藥品加成、醫保支付能力、群眾就醫負擔等因素,提高護理、手術、床位、診療和中醫服務等項目價格,逐步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系。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價格,已貸款或集資購買的大型設備原則上由政府回購,回購有困難的限期降低價格。授權地級以上試點市和試點縣(市、區)調整城市公立醫院和縣級公立醫院的醫療服務價格,并做好實施效果跟蹤評估和價格水平調控。
加快推進醫療服務定價方式改革,開展按病種、按服務單元收費試點,逐步實現按成本合理制定和調整醫療服務價格。
嚴禁向醫務人員下達創收指標
完善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動態管理機制。研究制訂深化縣級公立醫院績效工資分配指導意見,建立健全收入分配激勵約束機制。嚴禁向醫務人員下達創收指標,嚴禁將醫務人員獎金、工資等收入與藥品、醫學檢查等業務收入掛鉤。
逐步取消公立醫院行政級別
完善公立醫院院長選拔任用制度,推進院長職業化、專業化,強化任期目標管理和問責。推動公立醫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公立醫院行政級別,到2014年底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醫院領導職務。嚴格執行醫院財務會計和內部控制制度,加快推進三級醫院總會計師制度。
縣市區至少建1家平價醫院
所有縣(市、區)至少建1家平價醫院,平價診室占二級以上公立醫院門診資源10%以上,所有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廣使用平價藥包。研究制定實施平價醫療服務配套政策,對納入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并在平價醫療服務有實質性進展的地區實施激勵政策。
放寬醫師多點執業條件
加快推進醫師多點執業。出臺廣東省進一步推進醫師多點執業的試行管理辦法,進一步簡化醫師多點執業手續,放寬醫師多點執業條件,消除阻礙醫師合理流動的不合理規定。
居民醫保補助不低于320元
政府對城鄉居民醫保的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20元,個人繳費同步新增20元,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提高補助標準和個人繳費標準。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分別保持在85%以上和75%,進一步縮小與實際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之間的差距。適當提高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統籌待遇水平。
試點重特大疾病醫保補助
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規范大病保險服務管理,推行大病保險“一站式結算”。開展大病保險總結評估,建立大病保險信息通報和信息公開制度。完善城鎮職工補充醫保政策。開展重特大疾病特殊醫保補助試點工作。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救助對象政策范圍內自付醫療費用救助比例達到70%以上,住院醫療救助人(次)均標準達到934元/年以上。推進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制定省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政策。
探索跨省就醫即時結算
推動成立醫療保險結算管理中心,以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為重點,積極推進省內異地就醫即時結算服務。提升異地就醫結算管理服務。推進社會保障卡“一卡通”應用,探索異地就醫憑卡結算。積極探索跨省就醫即時結算合作機制。
對短缺藥品實行價格保護
建立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機制。對臨床必需但用量小、市場供應短缺的藥物,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要求調整我省低價藥品日均費用標準,不區分基本藥物和非基本藥物,即按日均費用西藥不超過3元,中成藥不超過5元實行價格保護。取消低價藥品入市價,鼓勵生產企業生產供應低價藥品。完善短缺藥品儲備制度,重點做好傳染病預防、治療藥品和急救藥品類基本藥物供應保障。
加快制定醫藥價格監管條例
加快制定《廣東省醫藥價格監管條例》。強化藥品成本和出廠價格審核,建立藥品分類定價機制,探索實行藥品支付價格改革試點。完善進口藥品、高值醫用耗材價格管理。
警醫聯動打擊“醫鬧”
繼續深入開展整頓醫療秩序,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加大對民營醫療機構的監管力度。落實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嚴肅查處收受“紅包”、回扣和過度醫療等行為。落實醫院安全保衛責任,完善警醫聯動機制,依法打擊“醫鬧”等涉醫違法犯罪行為。健全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等多渠道調解機制,完善醫療糾紛處理和醫療風險分擔機制。研究制訂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過快增長的實施意見。
(原標題:廣東新規:嚴禁向醫務人員下達創收指標 提高手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