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武漢10月11日電(記者李鵬翔、譚元斌)湖北省紀委監察廳11日通報,湖北日報傳媒集團原黨委委員、總經理張勤耘,荊州市原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幸敬華,宜昌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王宏強等三名廳級干部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據通報,經湖北省委批準,湖北省紀委日前對張勤耘、幸敬華、王宏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張勤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幸敬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與他人通奸。王宏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
三人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并涉嫌受賄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湖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張勤耘、幸敬華、王宏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