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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當家作主之路越走越寬廣

核心提示:  1945年7月4日,延安,一孔窯洞里,著名民主人士黃炎培問毛澤東,怎樣才能跳出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歷史周期率?毛澤東回答:我

       1945年7月4日,延安,一孔窯洞里,著名民主人士黃炎培問毛澤東,怎樣才能跳出“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歷史周期率?毛澤東回答:“我們已經找到新路,我們能跳出這周期率。這條新路,就是民主。”新中國成立后的1953年,一場全國性的民主選舉開始了,從白山黑水到天涯海角,從東海之濱到帕米爾高原,中國人民第一次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選舉各級人大代表。

  1954年9月15日,北京,中南海懷仁堂,1200多位各地選舉產生的全國人大代表步入會場,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開幕。這一天,光耀后人、彪炳青史:在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根本政治制度全面建立;在世界,一種全新的現代代議制民主制度誕生了!

  歷經60年實踐檢驗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根植于960萬平方公里的沃土,集聚世界1/5人口的智慧,汲取人類政治文明的精華,煥發著勃勃生機,展現出強大生命力。

  跳出歷史周期率:

  在實踐中豐富民主內涵,為中國建設和改革開放奠定憲制根基

  法律體系已形成:

  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獻給全國人民最根本、最長遠、最寶貴的制度財富

  行了全面修改,以適應改革開放后的中國社會現實和發展要求。

  “1982年4月26日,憲法草案交付全國人民討論,經過十年浩劫之后,群眾參與憲法修改的熱情萬分高漲,討論浪潮持續了整整4個月。其后,憲法修改委員會根據公眾意見又對草案作了近百處的補充和修改,純文字的還不算。”親歷了這次修憲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原主任顧昂然說。

  1982年12月4日下午5時,經過投票表決,憲法草案高票通過。這就是我國現行的“八二憲法”。為了紀念這個特殊的日子,200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將每年的12月4日定為“法制宣傳日”。

  一段插曲,見證了當時中國民主政治悄然發生的變化:“八二憲法”草案表決結果是,3037票贊成、3票棄權。面對第一次出現棄權票,在場記者如實報道。有媒體因此評價稱,“八二憲法”自誕生那一刻起,便散發出不同尋常的革新氣象。

  重申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確立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廢除領導干部職務終身制、將“一國兩制”的構想法律化……“八二憲法”為改革開放的中國奠定了憲制根基。

  也是從那時起,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開始擔當起推進國家改革、社會轉型的歷史使命。此后,“八二憲法”歷經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4次修正,以市場經濟、依法治國、保障人權為核心的國家憲法價值理念不斷深入人心。

  今天,當我們回顧69年前黃炎培與毛澤東的窯洞對話時,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國共產黨人不僅找到了民主這一“避免人亡政息的歷史周期率”的法寶,而且還在實踐中創造性地豐富了民主的形式和內涵。

  僅僅過了兩年,行政訴訟法就經七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議通過。

  此后,行政處罰法、國家賠償法、行政復議法等救濟制度,也逐漸發展和完善起來。如今在中國,“秋菊打官司”已不再是新聞。

  1992年,黨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隨后,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出臺了公司法、合伙企業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拍賣法、擔保法、票據法、保險法、仲裁法、預算法、中國人民銀行法等,這些法律體現了市場經濟公平、公正、公開、效率的原則,有利于形成全國統一、開放的市場體系。

  1996年,八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了關于修改刑事訴訟法的決定,完成了刑事訴訟法的第一次“大修”;一年后,刑法迎來了自1979年出臺后的首次修改。此后,兩部法律經過多次修改,打擊犯罪和保障人權并舉的理念得到進一步貫徹。

  20世紀末,伴隨著一系列基本法律的陸續出臺,國家法治基礎已經具備。1997年,黨的十五大在確立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同時,第一次把“到2010年形成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確定為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立法工作總體目標。

  2007年3月16日,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物權法。從1993年開始起草,到2007年頒布,物權法歷時15載,歷經100多場座談會,8次審議,征求修改意見10000多條……“這是一次高水平的民主立法、科學立法的生動實踐。”參與了物權法制定的十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王利明如此評價。

  選舉制度是一國民主政治的基石,是人權保障的重要內容。選舉法,這部比“五四憲法”還早一年誕生的法律,在2010年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做了第六次修改,明確規定按城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全國人大代表。60年來,我國農村與城市每位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比例經歷了從8∶1、到4∶1、再到現在1∶1的演進。比例變遷中的漸進民主,見證了我國民主政治制度不斷前行的步伐。

  2011年,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征程上,一座新的豐碑巍然樹立。2011年1月24日,在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座談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宣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國家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的各個方面實現了有法可依!

  2013年,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后,讓“改革于法有據”成為立法的重要目標。一批重點領域法律出臺或修改,制定旅游法、特種設備安全法,修改環保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預算法,廢止勞動教養制度、放開“單獨二孩”……立法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越發凸顯。

  闊步走過一甲子: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越發自信、越發開放、越發包容

  2014年8月14日,86歲的胡兆森早早起床,和老伴一起來到全國人大機關。面對十多家媒體,這位曾經的鞍鋼職工,深情回憶起60年前參加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場景。

  “在1953年至1954年的選舉中,凡年滿十八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社會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和居住期限,均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所有選舉經費都由國庫開支;在鄉、鎮、市轄區及不設區的市等基層政權單位實行直接選舉。在當時,這是石破天驚的大事,從來沒有過。”胡兆森說。

  經過充分的準備,1954年9月15日,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開幕,大會通過的憲法,后來被稱作“五四憲法”,其中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五四憲法”解決了道路問題。毛澤東曾在《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中指出:“把人民民主和社會主義原則固定下來,使全國人民有一條清楚的軌道,使全國人民感到有一條清楚的明確的和正確的道路可走。”“五四憲法”的道路,就是我國始終堅持的社會主義道路。

  憲法的制定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確立,奠定了我國人民民主政權的基礎。“60年來,從中央到地方,各級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由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并在其監督下既有分工又協調一致地依法履行職能。它保障了人民當家作主,維護了國家的團結統一。”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莫紀宏說。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后,各級人大陷入癱瘓,各級政權組織遭到破壞。1975年1月13日,在極其艱難的環境下,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召開。周恩來總理抱病作《政府工作報告》,重申了中國要實現農業、工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現代化的目標。

  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中國開啟了改革開放新的偉大征程。

  1982年,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對憲法進

  新的歷史時期開啟了。

  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以市場為導向的經濟體制改革正“摸著石頭過河”。從深圳冒險在全國公開拍賣第一塊住宅用地,到安徽“傻子瓜子”年廣九雇工超過8人是否為剝削的爭論……新生事物的探索實踐不斷沖擊著傳統觀念和體制,進而推動著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立法工作。

  這一時期,個人所得稅法、外資企業法等相繼制定出臺,一批適應和推動經濟發展的法律成為全國人代會上的重頭戲。

  立法在為經濟發展保駕護航的同時,也在完善著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一次次全國人代會成為見證民主政治蓬勃發展的盛會。

  1987年11月24日,一個值得中國農民永遠銘記的日子。這一天,中國農民實行自治的第一部法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正式頒布。從此,“村官”選舉使廣大農民歷經了一次又一次極為重要的民主實踐。

  健全法制的同時,公民的維權意識不斷覺醒。1987年,浙江蒼南農民包鄭照,因不服政府部門強行拆除其房屋的處罰,一紙訴狀將縣政府告到了法院。這位“民告官第一人”當時的想法很簡單,就是要“討個說法”。出乎他意料的是,

  早在審議“五四憲法”時,毛澤東就說過:“我們的主席、總理,都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出來的,一定要服從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不能跳出如來佛的手掌。”

  對重大事項作出決定,監督“一府兩院”工

  作,是憲法賦予人大的重要職責。1955年7月18日,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鄧子恢副總理代表國務院作了《關于根治黃河水害和開發黃河水利的綜合規劃的報告》。代表們熱烈審議,于7月30日表決通過決議,要求國務院采取措施保證三門峽和劉家峽兩個水庫和水電站工程及時施工。這是全國人大歷史上第一次審議和批準重大建設項目。

  此后,取消及恢復軍銜制、新設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特別行政區、興建三峽工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一系列事關國計民生的重大事項,都經過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審議。

  在人大監督的歷史上,有許多故事至今仍讓人記憶猶新。

  1986年1月10日,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十四次會議,57位常委會委員提出了“國家應增撥專項經費用于加強師范教育的議案”,其中心內容是,要求國家財政劃撥15億元專款加強師范教育,培養合格師資。57位委員就增加教育經費問題共同提出議案,在人大歷史上是沒有先例的大動作。之后,又有49位全國人大代表提出了類似建議。

  一時間,這件事成了代表、委員直到委員長會議關注和熱議的焦點。在財政收入不高的現實狀況下,應不應增加財政對教育的投入?用什么辦法增加投入?各種想法都提了出來。經過一番調研,國務院決定當年3月即增撥6.5億元教育經費,決定在“七五”期間中央財政安排補助地方發展師范教育、義務教育的專款,再增撥6.5億元,合計共增撥13億元。常委會組成人員聽后,感到滿意。

  進入新世紀,全國人大監督工作形式不斷創新,建議辦理、聽取報告、專題詢問、執法檢查、視察調研……內容不斷擴展、效果不斷凸顯。僅2013年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召開后一年間,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就聽取審議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22個工作報告,檢查8部法律實施情況,組織開展4次專題詢問和多次專題調研,內容涉及中央預算、醫藥衛生、扶貧開發、科技投入、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方面。

  走過一甲子,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越發自信、越發開放、越發包容。每年全國人代會,來自世界各地不同膚色、不同語言的記者們架著“長槍短炮”,注視著人民大會堂里的每一個細節。新聞發布會、記者會、代表團開放、總理答記者問……人代會的開放程度與中國的民主政治進程同步而行。

  60年風雨歷程啟示我們: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

  60年輝煌成就啟示我們:加強對“一府兩院”的監督,推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建設法治政府、提高司法公信力,才能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事業的開展。

  60年豐富經驗啟示我們:尊重代表主體地位,完善代表聯系群眾制度,才能使人民的意志更好地通過人民代表大會這一主要民主渠道得以實現。

  真理是顛撲不破的。道路決定命運,發展民主政治,必須走符合國情的道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才能實現最廣泛的人民民主,才能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越走越寬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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